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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集FAQ_學員補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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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補助

Q32: 職業工會勞工能否獲得學分費補助?

符合就保資格身分者以就保基金支付,其餘以就安基金支付。

Q33: 學員不便全額繳款時,可否由工會先代繳,再將費用匯給工會?

職業工會辦理本案,學員可先繳半額訓練費用,完訓後,職訓中心將補助款匯撥至該工會帳戶、再轉交學員。

Q34: 參與95年產學訓人才投資計畫,而於98年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結訓的學員是否開始適用35萬元補助?

自首次參訓本案開訓日起算,每3年內補助5萬元訓練額度,屆期則為另一35萬元補助額度。

Q35: 如果學員的補助款用完是否可繼續報名上課?

可以,但須自費上課。

Q36: 是否一定需要出示勞保投保明細,如果出示在職證明或勞保卡是否可作為證明?

不可。

Q37: 由於目前學校已有代繳之機制,故學員已有收執聯,因此如果核銷需檢附收據正本,將造成學校方面重複開立收據之困擾。是否可沿用95年之模式,以收據影本作為檢附之文件?

收據正本即為開給學員的單據,訓練單位收取原本應交付予學員的收據正本檢附即可,無須重複開立。

Q38: 勞保年資是否有限制?

無特別限制。

Q39: 報名時有加入勞保,如課程中離職,可以領到補助款嗎?

以訓練課程開課日是否在職為認定標準。

Q40: 已經上過委外訓練課程的學員是否仍然有5萬元之補助額度?

是,只限於參加過產學訓計畫者納入5萬元補助額度中。

Q41: 若學員已受補助額度快達上限,剩餘款不足申請80%之費用,可否就剩餘款項補助?

可,補助額度5萬元用完為止。

Q42: 如果企業先幫學員代墊訓練費用如何處理?

費用需要先繳全額,待結訓取得結訓證書後再直接匯入學員的帳號,因所開立之收據仍是給勞工個人。企業需自行與勞工協商費用代墊與還款辦法。

Q43: 本校在職專班學員(以在職方式考進研究所,領有學生證者)亦想爭取補助機會因為他們也是在職有勞保身份人士,也有選修學分之繳費收據,不知是否符合補助資格?

課程須事先經過本計畫核可,方可補助參加課程且符合本計畫補助對象資格的學員。

Q44: 企業負責人可否報名參加?

已投保勞保者即可。

Q45: 補助時限為3年內,需為很精確的時間,抑或在結訓時間超過數日或1-2個月亦可?

三年的起訖日期必須為:自第一次參訓課程開訓日期起算,至最後一次課程結訓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