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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收費標準  

一、一般收費標準:

使用場地 數量(間) 收費標準 (元/時段) 備註
使用場地於夏季平日(六、七、八月)酌收電費收費標準(元/日)電費 使用場地於夏季假日、夜間(六、七、八月)酌收電費收費標準(元/日)電費
行政大樓四樓401會議室 1 3,000 靠背椅、數位講桌(含布幕/投影鎗)、冷氣機;400人容納空間
500 1250
行政大樓二樓301會議室 1 2,250 彈簧椅、會議桌、冷氣機、數位講桌(含布幕/投影鎗);30人容納空間
350 700
行政大樓二樓405會議室 1 1,500 彈簧椅、會議桌、布幕、冷氣機;60人容納空間
250 600
綜合大樓國際會議廳 1 4,500 彈簧椅、冷氣機、數位講桌(含布幕/投影鎗) ;120人容納空間
500 2,250
普通教室或工廠30人以下 5 1,500 中央空調冷氣、學士椅
250 400/450
普通教室或工廠31人以上 1 2,250 中央空調冷氣、學士椅
350 600
實習旅館 VIP套房 2 1,600 1房1廳;雙人床1床
行政套房 46 1,200 單人床2床
宿舍 2人套房 29 800(1,000) 單人床2床(不含盥洗用品;6-8月加收冷氣費200元/日)
4人一般房 15 600(800) 單人床4床(不含盥洗用品;6-8月加收冷氣費200元/日)
活動中心 1 4,500 靠背椅、中央空調冷氣、音響、投影鎗/布幕
2,250 2,250
電腦教室 1 4,500 PC(含桌椅)、冷氣機
225 350
楊梅會館室內停車場 32格 800(元/月)  
楊梅會館室內停車場 32格 100(元/次)  

備註:

  1. 收費標準依時段計:上午八時至十二時,下午一時至五時,十八時至二十二時各為一收費時段,不足一時段以一時段計。
  2. 清潔費用由本中心代收並招商辦理或自行招商辦理。
  3. 中央空調或冷氣電費收費標準依時段計:夏季(六、七、八月)平日(上午八時至十七時)、假日(上午八時至十七時)、夜間(十七時至二十二時)各為一收費時段,不足一時段以一時段計。
  4. 一般民眾短期(每次不得逾3天)申請使用本中心宿舍,依收費標準表收費。

二、特殊情形收費標準:
  1. 得免給付費用情形
    (1)本會暨所屬單位與本中心共同辦理或協辦之活動,及與本中心辦理產訓合作訓練,需使用場地者(宿舍除外)。
    (2)其他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機關與本中心共同辦理或協辦之活動,需使用場地,經申請簽准者(宿舍除外)。
    (3)遇有特殊情形,需使用場地或宿舍,經專案簽准者。
  2. 本中心所辦理之相關訓練(含自辦、委外、產訓合作等訓練)之外聘教師、技能檢定之相關人員,需使用宿舍者,得依宿舍之VIP或2人套房使用費以六折計價。
  3. 其他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機關所辦理之相關訓練之外聘教師、技能檢定之相關人員,需使用宿舍且經簽准者,得依宿舍之VIP或2人套房使用費以六折計價。
  4. 人力委外、臨時人員,依鑑價表之建物使用費以五折計價。
  5. 因配合政府政策需要,辦理長期或定期(一個月以上)之使用案,依本中心場地設備提供使用要點規定簽訂契約辦理職業訓練,除受訓學員(身心障礙者分配至附有身心障礙設施之寢室住宿)免給付住宿費外,需使用本中心相關場地時,以私法契約訂之。其收費標準依年度市場鑑價行情收費(如下表計算式):使用期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未滿者,依建物使用費之九折優惠計價;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依建物使用費之八五折優惠計價;一年者(最長使用期限為一年),依建物使用費之八折優惠計價。
    ‧鑑價表:
    桃園職訓中心建物不動產鑑價表(計算式)
    計價項目 計價單位 單價
    A、建物使用費(教室、宿舍) a、43.2坪(30人以上教室)。
    b、21.6坪(30人以下教室)。
    c、11.62坪(宿舍房間)
    270(元/坪-月)
    B、水電費(教室、宿舍) a、43.2坪(30人以上教室)。
    b、21.6坪(30人以下教室)。
    c、11.62坪(宿舍房間)
    70(元/坪-月) 不納入折扣範圍
    C、保全及垃圾清運費(教室、宿舍) a、教室:×5%
    b、宿舍:住宿人數(一個月以上)
    a、教室:(A+B)
    b、宿舍:65(元/人-月)不納入折扣範圍
    D、瓦斯費(宿舍) 住宿人數(一個月以上) 225(元/人-月)不納入折扣範圍
  6. 備註:
    (1)以上建物不動產鑑價表(計算式),本中心得依物價水準調整之。
    (2)垃圾清運費係指本中心垃圾委外清運至垃圾集中處(焚化場)之平均分攤費用。

  7. 室內停車一律收費為原則,惟本中心員工或停車未滿30分之臨時停車者,免收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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